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157-1号中辰假日广场1115、1109、1108、1107四套办公用房发布时间:2018-04-26 访问:1279次 |
拍卖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5月31日上午10时至2018年6月1日上午10时止(延时除外)在“淘宝网”(www.taobao.com)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,现公告如下: 一、拍卖标的: 1.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157-1号中辰假日广场115室,建面:90.47㎡,起拍价:72.3489万元,保证金:8万元。增价幅度:1000元(以及其整倍数)。 2. 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157-1号中辰假日广场1109室,建面:83.48㎡,起拍价:67.6522万元,保证金:7万元。增价幅度:1000元(以及其整倍数)。 3. 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157-1号中辰假日广场1108室,建面:119.38㎡,起拍价:96.7456万元,保证金:10万元。增价幅度:1000元(以及其整倍数)。 4. 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157-1号中辰假日广场1107室,建面:81.67㎡,起拍价:66.1854万元,保证金:7万元。增价幅度:1000元(以及其整倍数)。所在层/总层数11/19;规划用途:办公。。 二、咨询、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: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(节假日除外)接受咨询,预约看样联系辅助机构。 三、特别提醒: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,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。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 四、有意竞买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“淘宝网”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竞拍保证金,拍卖结束后,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;本标的物竞得者(买受人)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。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,请向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咨询。 咨询电话:0551-63351888 吴经理 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888号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举报监督电话:0551-65352548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