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157-1号中辰假日广场1115、1109、1108、1107四套办公用房发布时间:2018-03-02 访问:1241次 |
拍卖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10时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10时止(延时除外)在“淘宝网”(www.taobao.com)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,现公告如下: 一、拍卖标的:合肥市经开区金寨南路157-1号中辰假日广场1115(合产110175420)、1109(合产110175445)、1108(合产110175444)、1107(合产110175443)四套办公用房,总建筑面积:375平方米;所在层/总层数11/19;钢筋混凝土结构;建成年代:2011年;规划用途:办公。 整体拍卖,起拍价:302.9321万元,保证金:30万元。增价幅度:1万元(以及其整倍数)。 二、咨询、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: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止(节假日除外)接受咨询,预约看样联系辅助机构。 三、特别提醒: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,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。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 四、有意竞买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“淘宝网”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竞拍保证金,拍卖结束后,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;本标的物竞得者(买受人)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。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,请向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咨询。 咨询电话:0551-63351888 吴经理 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888号广视花园A区商业2幢多金集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:0551-65352548
合肥市包河区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日 |